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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合格电梯一律停开

1999-09-27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陈君 我有话说

电梯又出事了。9月12日上午,北京海淀区知春里14号楼902的61岁老人安志民乘楼内电梯回家时,右脚刚踏进电梯,门还没关上电梯突然上升,还未进入电梯的安志民头顶在2层的横梁上,被挤进了10层的空井里,当场死亡。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获悉,今年以来,住宅电梯发生事故5起,造成4人死亡,3人重伤。为了保证国庆期间电梯的安全运行,日前,劳动部门召开了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紧急会议,明确指出,重点地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的电梯应仔细检查并设专人保驾护航,住宅电梯有问题要及时处理,不合格的一律停开。

据统计,目前北京有各类电梯约3万部,其中住宅电梯有4000多部。在分析住宅电梯常出事的原因时,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的严处长说,首先是型号比较老旧,设计不合理,许多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生产的,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性能,按照新的国家电梯标准均存在许多缺陷。其次,在国外,电梯行业通常采取生产、安装和维修保养一条龙运作方式,由电梯生产厂家全权负责,但在国内,一些物业公司为压缩开支,另行聘用安装和维保公司,由于人员杂、队伍多等原因,其规模和技术能力并不理想。第三,电梯的维保存在许多问题,有些电梯由于产权单位资金紧张,平时不管,出了事儿才修理,造成恶性循环。另外,老百姓的房费中不含电梯运行维修保养费用,使一批运行几十年的电梯成为物业公司和房管部门的老大难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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